在星期三(1月5日),印度财政部向印度政府(PIB)发表声明,指出印度税务情报机构(DRI)已有
印度财政部星期三(1月5日)向印度政府(PIB)发表声明,指出印度税务情报局(DRI)向小米技术印度有限公司发出了通知,以收回该公司的653亿卢比(约5.6亿卢比)。 。声明表明,DRI搜索了小米印度业务区,并收回了文件,表明印度的小米在美国的高通公司和北京小米软件有限公司支付了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印度金融部表示,印度小米及其合同制造商的主要数字的陈述被记录在一位小米印度董事确认这笔款项的地方。声明指出,DRI的调查进一步表明,小米印度从事MI-品牌手机的销售。 MTHIS OBILE电话有两个资源:由印度小米进口,或在进口手机组件后在印度组装合同制造商s。根据合同协议,合同制造商生产的Mi-品牌手机仅出售给印度小米。印度财政部表示,在DRI的调查期间收集的证据表明,印度小米或其合同制造商包括印度小米印度对商品审查价值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这违反了1962年的《海关法》第14条和2007年的《惯用货物价值》(确定商品的价值)。根据该声明,根据1962年《海关法》的规定向小米印度公司发出了三起原因,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6日收回653万卢比的关税。